调整!事关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以我省退休人员2021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继续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
定额调整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39元。
挂钩调整部分
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1元。同时,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5%。
倾斜调整部分
继续完善我省高龄倾斜办法。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中,对2021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补齐至上述标准。
为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的要求,在开通门户网站查询、手机APP查询、12333电话查询的基础上,今年新增手机短信提醒服务,主动推送养老金调整信息,让退休人员看得懂、算得清。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将积极调度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一起来看通知原文
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要求,经批准,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9元。
2.挂钩部分。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1元。二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挂钩调整部分见分进元。
3.倾斜部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中,对2021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三、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各级财政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宣传,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各地要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7月31日前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发生拖欠。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将纳入对各地政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考核;地方自行出台政策导致基金减少增支问题,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7月6日
答: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经综合考虑,国家决定2022年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退休人员2021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这既有利于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
答: 全国调整比例按照退休人员2021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由于各省经济发展水平、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等不尽一致,地区之间的调整水平存在一定差异。
答: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参加此次养老金调整:
一是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是按月正常领取基本养老金。
答: 按照国家要求,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三部分。其中,定额调整,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主要是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照顾,体现重点关怀。
答: 定额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39元。
答: 挂钩调整包括两部分: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1元。二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需要注意的是,基本养老金不含社保经办机构代发的各种补贴、职业年金等。
例1:
王阿姨,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28.1年(调整养老金时按29年计算)。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金额为:
32元(前15年增加金额)+(29年-15年)×2.1元/年=61.4元。见分进元实际调整金额为62元。
例2:
李大爷,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3250元。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金额为:
3250元×0.5%=16.25元。见分进元实际调整金额为17元。
答: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中,对2021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具体倾斜标准见下表:
答: 退休人员享受高龄倾斜的年龄,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退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或人社部门核准退休条件时确认的出生年月确定。
答: 4%是全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并不是退休人员以自己的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按照4%的比例调整。具体到每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存在差异,实际增加的挂钩水平有高有低;高龄退休人员因年龄不同,其高龄倾斜水平也会不同。因此,每名退休人员实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是不同的,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
答: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渠道不同,发放渠道包括人社部门、原单位或原渠道。由人社部门发放的养老金,确保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由原单位或原渠道发放的养老金,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将督促相关单位(机构)抓紧落实。
答: 2022年,人社部门委托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账户归属银行免费发送基本养老金调整信息。如果退休人员未与账户归属银行签订短信服务协议、未预留手机号以及预留手机号发生变更未到银行更新等,将无法收到基本养老金调整信息。
答: 通过金融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可以前往领取待遇账户归属银行,开通账户变动免费短信服务,每月养老金账户发生变动时,即可收到银行发送的提醒短信。
答: 退休人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
一是网络查询
可以通过以下五个途径。
1.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在线办事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城市后点击“个人热点服务”中的“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即可查看。
2.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查询—>点击“社会服务”—>点击“查看更多”—>点击“社会保障”—>然后在右侧选择“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即可查看。
3.使用微信搜索安徽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服务大厅”进入到首页(首次登录要选择地市)—>在热点服务下点击“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
4.下载安徽人社APP—>注册登录后,在热门服务下点击“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
5.下载皖事通APP —>注册登录后进入APP首页,搜索框搜索“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点击搜索结果进行查询。
二是电话查询
退休人员可以通过拨打12333热线电话查询。
三是现场查询
退休人员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重点内容推荐
· 信息来源:厅养老保险处
· 统筹策划:巫振
· 校对审核:刘凯强 陈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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